- 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的荆州供销发展之浅见
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的荆州供销
发展之浅见
荆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朱圣耀
党的十九大决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带来了更多的机遇,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处于蓄势后发之中的荆州市供销合作社应该如何作为,打造成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我想,首先要搞清“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三农”工作将会出现哪些新的趋势?
当前,荆州市“三农”工作正在或即将出现四个不可逆转的新趋势:
(一)家庭经营以现代小农为主体的趋势。这由三个因素决定,一是中央农村政策的主导。党的十九大报告不仅重申,要“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而且明确规定,“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所以,以农户为单元的家庭经营将会成为农业经营的主体形态,至少在2028年12月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还会延续到2058年12月。二是荆州农村现实的制约。荆州乡村人口420万人,耕地面积1030万亩(标亩),人均不足2.5亩。即使全市城镇化率提高到70%,也还有200万人滞留在乡村,人均耕地仍然只有5亩,今后不管规模经营发展到什么程度,小规模的农户经营为主体的格局将不会根本改变。三是经济发展动力的牵引。受市场需求的拉动和家庭经营效益的驱动,以及社会进步的推动,小规模的农户经营也会发生质的转型--必须生产适销对路的优质产品,必须提高土地生产率和劳动生产率,必须采用先进技术、优化种养模式,必须组织起来、依托社会化服务……现代小农由此应运而生!因此,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二)现代农业的“五化”特征更加凸显的趋势。产业化、规模化、标准化、组织化、装备化是现代农业的基本特征。随着经济的发展,改革的深入,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不断加快,现代农业的特征将日益彰显。一是产业化呈现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趋势,正在向生产、加工、销售全产业延伸。如洪湖市春露再生稻专业合作社不仅从事良种供应、技术指导、产品收购,还进行再生稻的精深加工、品牌创建与市场营销。二是规模化正在理性回归为适度规模经营,过去贪大求洋的超大规模早已自觉“瘦身”。全市规模在50亩以上的家庭农场6556家。如监利县尚源供销社,尽管辐射的水稻种植面积在4万亩以上,流转耕地面积达1.1万亩,但直接经营的面积则为4000亩,其主要服务是提供工厂化育秧、机械作业、技术指导、稻谷的烘干、加工与销售。三是标准化以创建“三品一标”、打造精品名牌为载体,将现代工业管理理念渗透到农业。如公安县科润现代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专业合作社在提供葡萄种植全程服务的基础上,采取限产、提质、促早、增效的绿色标准化栽培方式,建立质量可追溯体系,致力培育公安县“晶凉田”葡萄公共品牌,目前建立核心示范区200亩,技术覆盖2万亩。四是组织化的抱团取暖,已成为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对接的有效选择。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达7056家,网络农户78万户;建立联合社81家。如沙市区观音垱镇小皇蜜果蔬专业合作社现有入社社员278户,采取“五统一”方式增收节支,每年为社员新增收益15-30%。五是装备化以设施农业、机械作业为主要表现形式,正成燎原之势。在农村劳动力价格居高不下的挤压下,荆州市农田作业已基本实现全程机械化。与此同时,大棚蔬菜、果树、花卉也是随处可见。
(三)农业功能向非经济性拓展的趋势。过去,农业主要是提供粮食、油料等人畜食物和棉花、麻类等工业原料;现在,农业的休闲观光、生态修复、文化传承功能正在强化。特别是特色鲜明、风格各异的农家乐,如雨后春笋般悄然兴起,赋予了农业新的生机。如江陵县丰泽园合作社,目前正在打造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于一体的田园综合体,农业的内涵与外延得到了拓展。
(四)农产品结构性、区域性过剩与品质不优、竞争力不强长期并存的趋势。农业供给早已度过“短缺时代”,“生产什么就消费什么”已成历史,社会对农产品的需求更注重的是品质,但由于技术制约、投入不足,农产品的品质提升还远远不能满足人们的需求,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任重道远。加之受农村劳动力价格上涨、农业生产资料成本上升,农产品已失去价格竞争优势。
目前,荆州市供销社尽管发展基础薄弱,后劲不足,社有资产存量不多、不优,但经过前期改革,服务体系正在重构,服务触角正在延伸,服务领域正在拓展,服务方式正在改进,供销系统走出谷底、奋力爬坡的发展态势正在形成。当前要认清新趋势,顺应新趋势,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强力推进改革与发展,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新贡献。
(一)以增强供销社实力与能力为目标,推进综合改革。一是按照开放办社的理念,重点开展以拓展为农服务领域、改进为农服务方式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改革。中发【2015】11号、鄂发【2015】22号文件为供销社改革发展开了两扇大门,即所有为农服务的领域都可进入,所有为农服务的方式都可尝试。我们就应该发挥现有的供销品牌优势和网络体系优势,开放办社,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质量。二是试建“三位一体”合作组织。建设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合作组织是习近平总书记首倡、浙江省实践获得成功的有效为农服务形式。前期,我们在学习借鉴、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构建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 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和经营服务体系的若干意见(试行)》。2018年要在洪湖、监利、公安、荆州四个县市区选择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试点,积累经验后逐步推开。
(二)以重构农村流通网络为基石,加强体系建设。要按照县有合作社、乡有基层社、村有综合社、户有专合社的架构,建设四级相通的农村流通服务网络。一是抓基层社恢复重建。要按照联合合作、农民参与、为农服务的要求,因地制宜推进基层社恢复重建、分类改制,逐步办成规范的、以农民社员为主体的合作社,努力实现农民得实惠、基层社得发展的双赢目标。着力推进已建成的111家基层社规范运行,密切与农民的利益联结,增强其服务功能,提升其服务实力。二是抓村级综合服务社提档升级。对已建成的1855家综合社实施信息化改造。聚力建设集商务、政务、服务于一体的“农村社区为农服务中心”,打造高品质的为农服务载体。三是高起点参办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将供销社的触角延伸到农户、到田间。遴选一批管理规范、带动力强的专业合作社作平台,以供销社项目为载体,通过投资转股权,打造经济共同体;盘活供销社资产,吸纳社会主体参与建设;发展有实力、带动能力强的专业社成为供销社理事会、监事会成员,组建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共同发展。
(三)以打造田园综合体为标杆,做大做强供销社。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供销社也要创新组织方式和服务方式,打造供销社升级版。一是发挥供销社经营服务网络优势,延伸产业链条,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开展土地流转与托管,发展新型业态。二是采取股权嫁接方式开放办社,主动吸纳社会上有规模、有影响、服务能力强的专业合作社加盟供销社。三是推进示范社创建活动,充分发挥示范社的作用和规模效应,建立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于一体的田园综合体。
(四)以拓展服务领域为重点,致力转型升级。重点开拓为农服务新领域,发展惠农金融、电子商务、仓储物流等新型业态。一是借力发展农村普惠金融,与农商行、建行、农业银行合作建设村口银行,开设网点,在信贷融资业务、投资银行业务、“旗舰金融点”建设、电子商务业务、综合金融服务等方面开展合作。二是打造“网上供销社”,推动农村电商发展。发挥“供销e家”全国一张网优势,以建设村级综合服务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为重点打造基层网络终端,选准骨干品种,搭建运营平台,构建县级运营中心、镇级运营站、村级运营店三级电商运营网络,线上线下双管齐下,促进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