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供销合作社及其企业性质
供销合作社是以农民社员为主体的集体所有制的合作经济组织,其宗旨是组织农民进入市场,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提供服务,成为政府与农民密切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促进合作经济的发展。供销合作社实行自愿、互利、民主、平等的合作制原则,依法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凡承认供销社章程、自觉履行各项义务的合作经济组织包括基层社、专业合作社等,均可申请加入各级联社,成为社员社,社员社的资产归社员社所有,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供销合作社直属企业的社有资产的所有权代表为供销合作联社,直属企业是独立法人,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并对社有资产负有保值增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