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导语: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促进乡村产业振兴作出全面部署。7月1日,国新办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农业农村部副部长余欣荣介绍,《意见》明确了乡村产业是姓农、立农、兴农的产业,明确乡村产业“抓什么”“怎么抓”等问题,是今后一个时期指导乡村产业发展纲领性文件。
乡村产业定位:以农业农村资源为依托 以农民为主体
乡村产业定位更加准确。《意见》明确,乡村产业是根植于县域,以农业农村资源为依托,以农民为主体,以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路径,地域特色鲜明、创新创业活跃、业态类型丰富、利益联结紧密的产业体系。
乡村产业源于传统种养业和手工业,主要包括现代种养业、乡土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休闲旅游业、乡村服务业等,具有产业链延长、价值链提升、供应链健全以及农业功能充分发掘、乡村价值深度开发、乡村就业结构优化、农民增收渠道拓宽等一系列特征,是提升农业、繁荣农村、富裕农民的产业。
振兴路径:强化县域统筹 发掘新功能新价值
乡村产业振兴的路径更加清晰。主要体现在四方面:
一是以科学布局优化乡村产业发展空间结构。强化县域统筹,推进镇域产业聚集,构建县乡联动、以镇带村、镇村一体的格局。
二是以产业融合增强乡村产业发展聚合力。发掘新功能新价值,培育融合主体、催生融合业态、搭建融合载体、建立融合机制,发展连接城乡、打通工农、联农带农的多类型多业态产业,让小农户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
三是以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增强乡村产业持续增长力。发展乡村绿色产业,健全绿色标准体系,培育提升产品品牌农业品牌,强化资源保护利用,让乡村产业成为撬动“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金杠杆”。
四是以创新创业增强乡村产业发展新动能。改变过去乡村产业主要依靠人力、地力等传统要素发展的局面,更多依靠科技创新支撑,培育创新创业主体,拓宽创新创业领域。
振兴要求:农业农村部门牵头抓总 农民群众广泛参与
促进乡村产业振兴要求更加具体。《意见》强调,各地要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工作要求,把乡村产业振兴作为重要任务,摆上突出位置。要建立农业农村部门牵头抓总、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社会力量积极支持、农民群众广泛参与的推进机制。
振兴举措:集成、延伸、拓展以往政策 打好“钱、地、人”组合拳
此次出台的政策措施,是在以往政策的基础上进行了集成、延伸、拓展、细化和实化,在“钱、地、人”三方面打出“组合拳”。
“钱”:一方面,健全财政投入机制。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的比例。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根据实际需要,按照市场化的方式设立乡村产业发展基金。另一方面,创新乡村金融服务,引导县域金融机构,将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当地,重点支持乡村产业。
“地”:完善用地保障政策,在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时候,加大对乡村产业发展用地的倾斜支持力度。开展县域乡村土地综合整治,盘活建设用地重点用于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和返乡入乡创新创业。探索针对乡村产业的省市县联动“点供”用地,支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及融合发展,更好地拓展乡村产业用地空间。
“人”:健全人才保障机制,引导各类人才到乡村兴办产业,加大农民的技能培训力度,支持职业院校扩大农村定向招生。深化农业系列职称制度改革,支持科技人员以科技成果入股农业企业,建立健全科研人员的校企、院企共建双聘机制,实现股权分红等激励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