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荆州市供销社合作社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201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公布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为了更好地提供信息公开服务,本单位编制了《荆州市供销社合作社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单位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建议阅读《指南》。
一、主动公开
根据《条例》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密等不予公开的信息外,公开市供销合作社以下信息:
1.机构信息:领导信息、机构设置、机关职能、联系方式等;
2.法规文件:公开年报、计划规划、规范性文件、统计数据、权责清单等;
3.服务三农:机关及社有企业为农服务工作的动态信息;
4.社有企业:供销合作社系统内企业的工作动态信息等;
5.机关党建:供销合作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6.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荆州市供销社合作社门户网站或相关政务媒体等途径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市供销合作社相关政府信息。
申请人可向本机关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荆州市供销社合作社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也可在荆州市供销社合作社门户网站下载该表电子版本。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4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荆州市供销社合作社办公室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现场受理;
2.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以在“荆州市供销社合作社”子链接站内的“政务公开”专栏“公开指南”页面,下载《荆州市供销社合作社信息公开申请表》,根据要求填写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
4.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依照相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荆州市供销社合作社办公室
办公地址:荆州市荆州区荆东路27号(荆州市供销合作社)
邮政编码:434000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联系电话:0716-8467845(兼传真)
网址:http://gxs.jingzhou.gov.cn/
附件:荆州市供销社合作社信息公开申请表